各实习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9月9日全国职业院校安全管理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实习学生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共同做好学生在贵单位实习期间,尤其是近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实习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完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与学校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反映学生的各类信息。要建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联合学校共同妥善处理。
2.实习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实习岗位,全面了解实习生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要加大实习生日常管理强度,迅速摸排可能存在的各类实习安全风险隐患并加紧整改到位。
3.实习单位要严格请销假制度。疫情期间,实习生非必要不外出。请假3天以上(不包括3天),实习单位务必通知学校临床实践教学部走校内审核程序,待学校核实情况并向实习单位回复后,方可准假。对于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或超假不归的学生,实习单位要第一时间报学校临床实践教学部,我部将会同学生管理部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记录学生个人档案。
4.加强实习生住宿安全管理。实习单位要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做到学生宿舍专人专管,要求实习生下班按时返回宿舍,不准留宿他人,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障措施。
5.要教育实习生做好工作外时间的安全防范,请假离开实习单位或上下班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尽量结伴而行,保管好个人财物,避免发生意外损失或损伤。
请各实习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实习生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实习管理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习生学习、工作、生活、思想安全稳定,助推实习工作提质增效。
临床实践教学部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