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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邢台医专2015-2016学年优秀实习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1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邢台医专2015-2016学年优秀实习生评选的通知

    为了加强我校实习生管理工作,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实习生奋发进取、勇于探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实习生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以适应社会对高级医学人才培养的要求,学校将对在实习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学生进行表彰。为做好此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依据《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实习生评选暂行办法》(请在校园网实习管理处二级网页点击查看)。

    二、评选对象

    2015年专科各专业、高职各专业实习生。

    三、评选比例

    实习总人数的10%。

    四、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方式

    参加评选的实习生每人需提交书面总结、优秀实习生评选量化细则、优秀实习生审批表(量化细则、审批表请在校园网实习管理处二级网页点击下载)。

    1、学校教学医院将优秀实习生选定名单加盖公章后连同评选资料一同交回;

    2、学校安排外地实习医院、个人联系实习医院的学生将相关材料寄至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实习管理处 程老师收(邮编054000)。

    (二)时间

    2016年3月31日前报学校实习管理处。

    五、奖励办法

    学校对优秀实习生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注:个人联系实习医院的实习生须实习医院出具相关材料。

    实习管理处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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