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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0年实习生交实习鉴定、实习手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01    浏览次数:

    关于2010年实习生交实习鉴定、实习手册的通知

    2010年全体实习生:

    根据{校行发[2005]7号}文件精神及2010年实习生安排暂行规定,08级普专生、06级高职生、08级中专生实习时间为8个月,截止2011年4月30日结束实习。学校定于5月10日-5月25日期间收取实习鉴定、实习手册。

    望广大学生接此通知后,认真填写实习鉴定及实习手册,签写完毕加盖医院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交所在系部办公室。(08级中专生交南校区学生工作处)

    注:填写要求

    1、填写过程中不得使用圆珠笔,必须用蓝黑或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

    2、手册、鉴定封面需填写入学年份、学历层次、专业、班级。如:08级普护1班;

    3、实习手册上的实习登记需填写完整,所见病种、数量及参与手术的次数需认真填写;

    4、实习手册上的出科成绩考核需科室主任(护士长)亲笔填写,要客观公正,不得有涂改;

    5、实习手册上的实习时间安排要详实填写,总周数不少于44周,且各个科室的实习周数应与总周数相对应;

    6、实习手册、实习鉴定需写个人总结,并要求在实习医院意见处盖章;

    7、实习鉴定上的出科评语及签字需带教老师亲笔填写,字迹笔体一致,科主任(护士长)意见由科主任(护士长)填写;

    8、实习医院盖章必须同实习管理处备案的实习医院一致。

    实习管理处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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